GHT 1347-2021 日化用丝瓜茎汁液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安徽琪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十二粉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单承莺、马世宏、李文中、聂韡、傅雷、陈玉峰、蔡明勇、吴政山、蔡梦迪。本文件规定了日化用丝瓜茎汁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由新鲜丝瓜植株茎部采集的日化用途的丝瓜茎汁液。 上一篇: GH/T 1348-2021 日化用马齿苋提取液 下一篇: GH/T 1349-2021 村镇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