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损毁类型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所损毁的土地;-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冶炼渣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法律规定的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损毁的土地。 上一篇: TD/T 1043.1-2013 暗管改良盐碱地技术规程 第1部分:土壤调查 下一篇: TD/T 1025-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