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演出艺术和剧场设计应用方面的专业灯光词汇及注释。 本标准适用于舞台灯光设计、剧场系统工程、专业艺术教育等方面。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德仲 梁国芹 曹荣臻 马礼民 何首锋 赵建华 田文志。 上一篇: WH/T 77-2016 舞台管理导则 下一篇: WH/T 32-2008 DMX512-A灯光控制数据传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