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舞台灯具的光度测试方法及舞台灯具说明书中光度参数的标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舞台灯具,其他演艺灯具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供舞台灯具生产厂对自产灯具进行光学设计、检验时使用。也可供舞台灯光工作者对灯具选型、灯光设计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灯具时使用。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废止 WH/T 0204-1999《舞台灯具光学质量的测试与评价》。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创联舞台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珠江灯光音响实业有限公司、珠海泰立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奥罗拉舞台设备有限公司、佛山飞达影视器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得安、石慰苍、姚涵春、王竹生、潘云辉、张义祥、陈庆刚。 上一篇: WH/T 25-2007 剧场等演出场所扩声系统工程导则 下一篇: WH/T 27-2007 舞台机械 验收检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