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设计、捕获、著录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描述、管理以卷、件为保管单位的照片类电子档案,银盐感光材料照片档案数字副本的管理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DA/T 55-2014 特藏档案库基本要求 下一篇: DA/T 51-2014 电影艺术档案著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