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磁性载体文件的积累、归档要求和磁性载体档案的管理、贮存与保护等诸环节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磁性载体文件和磁性载体档案的管理与保护。不适用于计算机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 上一篇: 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 下一篇: DA/T 16-1995 档案字迹材料耐久性测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