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基于数字图像技术的档案仿真复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业务外包、设备选型、前期准备、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图像输出、后期制作、质量检查与移交,以及数据管理与利用的要求。本 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开展基于数字图像技术的档案二维仿真复制工作,其他单位开展相关仿真复制工作可参考执行。 上一篇: DA/T 89-2022 实物档案数字化规范 下一篇: DA/T 91-2022 档案馆照明系统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