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拔出法检测水泥砂浆和纤维水泥砂浆抗压强度的 试验和推定方法,保证检测精度,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既有结构、在建结构和加固结构中抗压强度为10MPa~50MPa的水泥砂浆和抗压强度为20MPa~80MPa的纤维水泥砂浆抗压强度的检测与推定。其检测对象为混凝土或砌体上采用抹压或喷射施工的厚度不小于30mm的水泥砂 上一篇: CECS 384-2014 陶瓷工业窑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下一篇: CECS 417-2015 开合屋盖结构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