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国民用建筑新风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新风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上一篇: CECS 438-2016 住宅卫生间建筑装修一体化技术规程 下一篇: CECS 440-2016 建筑排水用机械式连接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工程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