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2013年第6号公告发布,自2014年4月1日实施。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的第3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热机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的基本要求。本部分共15章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标识系统设计说明,设备、材料清册,主厂房布置图,系统图,系统设计说明,设备安装图,管道安装,锅炉露天防护设施,点火及助燃油系统布置及管道安装图,辅助车间,全全厂油漆保温,套用典型设计部分等。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机组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上一篇: DL/T 1033.3-2014 电力行业词汇 第3部分:发电厂、水力发电 下一篇: DL/T 5461.16-2013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6部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