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国家能源2013年第6号公告发布,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的第9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仪表与控制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的基本要求。本部分共20章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及卷册目录,标识系统设计说明,设备、材料清册,主厂房仪表与控制系统图,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布置图,主厂房电缆主通道走向及就地盘箱柜架布置图,机组控制系统,仪表与控制电源系统图,仪表与控制气源系统图,仪表与控制电缆及敷设、导管及防冻,控制原理及接线图,控制盘(台)及控制装置,仪表与控制实验室,辅助车间和系统仪表与控制,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等。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机组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上一篇: DL/T 5461.11-2013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1部分:土建结构 下一篇: DL/T 5461.7-2013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7部分:烟气脱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