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信息采集、监测范围、监测单元、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样品采集制备和保存、检测方法、结果判定与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以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 上一篇: DB11/T 2260-2024 中成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下一篇: DB11/T 2263-2024 拟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