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超高层建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应急保障、宣传与培训、评估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超高层建筑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为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类突发事件开展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单一居住类建筑。 上一篇: DB11/T 2217-2024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下一篇: DB11/T 2219-2024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大型商业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