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与要求和依据检查结果开展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造或依法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等的使用安全检查及完损等级评定。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和完损等级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11/2101-2023 健康建筑设计标准 下一篇: DB11/T 1076-2023 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