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 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 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 上一篇: 逻辑学(上)[黑格尔 著] 下一篇: 罗荣桓军事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