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信托是发源于英美法系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是以追求良心和正义而著称的衡平法的主要产物,在英美法系国家运用十分广泛。信托概念已经渗入英美法系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并引入一些大陆法系国家。2001年我国引入英美法系的信托制度,制定了一部全新的《信托法》。信托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涉及物权、债权、继承、赠与以及金融市场、资产管理、国际贸易、税收、公益事业等多方面法律制度,如何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很好地衔接,尚待深入研究。另一方面,信托公司等经营机构不断发展信托新业务,也需要完善的信托法律制度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信托法》通过实施后,国内的信托法研究日渐活跃。在我国,信托制度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舶来品,迫切需要开展信托法基本原理的研究。 上一篇: 信·念:中信银行成立二十周年征文集 下一篇: 刑事诉讼构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