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要公共建筑抗震风险排查技术导则 苏建科〔2018〕578号1 总 则1.0.1 为加强公共建筑抗震安全监管,排查重要公共建筑可能存在的抗震隐患,有效判别既有重要公共建筑抗震安全性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地震发生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既有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风险排查。本导则所指的重要公共建筑包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中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和重点设防类(乙类)的公共建筑。 上一篇: 江苏省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技术导则(试行)苏建科〔2018〕607号 下一篇: 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 苏建函科〔2020〕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