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简称BMS)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该标准的CAN标识符为29位,通信波特率为250kbps,但该标准不限于29位标识符和250kbps通信波特率,如使用其它格式,可参照该标准制定其CAN标识符。标准数据传输采用低位先发送的格式。 本标准的数据帧格式遵循1991年9月发布的CAN总线技术规范2.0版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春明、周能辉、孟祥峰、张广秀、王震坡、姜久春、张建华、肖成伟、王丽芳、李磊、方运舟、王芳。 上一篇: QC/T 841-2010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下一篇: QC/T 29032-1991 汽车用空气滤清器堵塞报警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