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机舱监视报警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随机文件及备品备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主辅机设备的连续或巡回监视、报警、测量、显示以及打印记录装置。替代CB 3153-1983 上一篇: CB∕T 3366-2018 钢管涂塑技术要求 下一篇: CB∕T 3190-2019 钢质船体结构焊接坡口型式及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