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舶生产(包括建造、改装)的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级各类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或木质船舶生产的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从事其他材质船舶生产的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的评价可参照采用。发布日期:2019-05-02实施日期:2019-11-01代替标准:CB/T 3000-2007 下一篇: CB 30006-2018 军工软件质量度量情报数据处理软件可靠性质量度量实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