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综合利用要求、计量及数据传输要求、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要求、核查和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综合利用及处置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以及相关方。本文件不适用于危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处置。 上一篇: JC∕T 2617-2021 墙体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下一篇: JC∕T 2005-2021 摩擦材料用天然矿物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