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666本部分规定了石油化工行业制造执行系统(MES)软件功能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行业,对以原煤为原料的煤化工、以原盐为原料的盐化工等采用石油化工相近制造流程的行业也具有适用价值。本部分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开发机构、企业MES实施顾问、最终用户、独立软件测试人员、第三方选型与评标人员等。 上一篇: SJ/T 11666.11-2016 制造执行系统(MES)规范 第11部分:冶金行业制造执行系统软件功能 下一篇: SJ/T 11462.3-2016 电子设备用编码器 第3部分:分规范 绝对型旋转编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