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菱镁水泥小波瓦及其脊瓦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保管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菱镁粉和氯化镁溶液组成的浆体,加入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制成的玻璃纤维菱镁水泥小波瓦及其脊瓦。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菱镁水泥小波瓦及其脊瓦可作为工业、民用建筑和工程暂设体的覆盖材料,也可以作为建筑工程的围护材料。 上一篇: WB/T 1019-2002 菱镁制品用轻烧氧化镁 下一篇: WB/T 1023-2005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