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本规范适用于内容分发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1.0.2 工程建设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应充分利用现有承载网资源,保证通信网整体通信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1.0.3 工程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1.0.4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及以上地区进行电信网络建设时应满足抗震设防的要求,使用的主要电信设备应符合YD 5083《电信设备抗地震能检测规范》的规定。1.0.5 工程建设应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1.0.6 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相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1.0.7 在特殊条件下,执行本规范中的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充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上一篇: YD/T 5088-2015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下一篇: YD/T 1058-2015 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