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在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规范和评估方法,并通过对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提供者规范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图片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图片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上一篇: YD/T 4177.2-2022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2部分:位置信息 下一篇: YD/Z 4039-2022 基于oneM2M的物联网服务层 实施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