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以下简称仪器)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仪器检测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气测量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性能检测。在近紫外光区有吸收的其它气体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上一篇: HJ 1046-2019 水质 锑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下一篇: HJ 1044-201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