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化学发光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nmol/mol 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 1 μg/m3,3 μg/m3 和 2 μ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4 μg/m3,12μg/m3 和8 μg/m3;标准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 2 μg/m3,3 μg/m3 和2 μ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8 μg/m3,12 μg/m3 和 8 μg/m3。 上一篇: HJ 1044-201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 紫外荧光法 下一篇: HJ 1042-2019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