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给出了滨海固定式核动力厂取水和温排水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判定准则,其他类型的核动力厂取排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考本指南的主要原则和方法。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滨海固定式核动力厂新厂址取水和温排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老厂址新机组、工程方案变更(如冷却方式和排放方式的变化)、运行方式的变化(如增加取水量或增加热量排放等)以及运行以后的回顾性分析评价也可参考执行本标准。 上一篇: HJ 1038-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 下一篇: HJ 1036-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聚氯乙烯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