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上一篇: HJ 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下一篇: HJ 963-2018 固体废物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 47 种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