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的管理要求以及环境标准样品项目设计、样品制备、均匀性研究与检验、稳定性研究与检验、特性值测定、特性值的评定与表示、证书与标签、包装、贮存与运输、重复制备等过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标准样品的研复制工作。 上一篇: HJ/T 230-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下一篇: HJ 2300-2018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