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农药制造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农药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上一篇: HJ 1292-2023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下一篇: HJ 12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