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的内容、流程和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空间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上一篇: HJ 1272-2022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下一篇: HJ 1274-2022 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