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141-2019 水电工程水库专项工程勘察规程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的前身是能源、水利两部共管的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规总院)。水规总院早的历史可溯到1953年燃料工业部成立水电建设总局、水利部成立设计局,主要对全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前期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其后历经改组演变,到1988年正式命名为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系两部共管的*单位,当时水规总院下辖北京、成都、贵阳、华东、昆明、上海、西北和中南8个部属勘测设计院,对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单位和31个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并代部对主要的河流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可研和初步设计等进行审查。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库专项工程勘察41大中型专项工程勘察42小型专项工程勘察5水库不良地质评价51滑坡52塌岸53变形库岸54浸没55内涝56采空区塌陷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上一篇: NB∕T 10234-2019 水电工程可能最大洪水计算规范 下一篇: NB∕T 10075-2018 水电工程岩溶工程地质勘察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