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O2-CEMS”)的校准。 上一篇: JJF(津) 108-2023 数字式人体秤校准规范 下一篇: JJF(津) 105-2023 电线电缆曲挠试验机校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