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对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修订,本规范 代替JJF1070—2005。 本规范与JJF1070—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有以下不同: ———增加了部分术语,并修订相关定义(3.1); ———增加了部分符号及含义(3.2); ———细化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要求(4.2); ———细化了体积(容积)标注商品的计量单位选择(表1); ———修订了计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表4),这一抽样方案采纳了R87国际建议的内 容;同时在零售商的仓库或零售现场抽样(5.2.1c)时又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对10件 以下的商品不做平均实际含量的要求; ———明确了商品与样品的同质性的要求(5.1.2); ———进一步明确了净含量的计量检验应包括的三个参数(5.1.4.1); ———明确了其他因素对净含量影响的原则要求(5.1.4.2); ———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批净含量评定的原则(5.1.4.3); ———明确了确定检验批批量的三种场合及要求(5.2.1,5.3); ———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批的计量要求(5.2.2); ———将正文中的抽样控制统计原理的相关内容移至附录D; ———在评定依据中,将“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 含量……有规定的”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有规定的” (6.1.2.1); ———增加了净含量计量检验的通用程序(附录B); ———修订了除去皮重的方法(附录C); ———增加了T1 类短缺和T2 类短缺应用的表示(附录E); ———增加了分步筛选抽样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L); ———修订了抽样单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格式(附录M、附录N、附录P); ———增加了详细抽样方案(附录Q); ———增加了禁止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附录R)。 本规范中的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L、附录M、附录N、附录P和附录R 为信息性附录,附录M、附录N和附录P中的表格格式为供参考的样式,若使用其他 样式的表格应保持足量的信息 本规范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F 1070—2005 ———JJF 1070—2000
本规范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查,计量检验过程的抽样、 检验,评定活动的要求及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 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自控检验。 接受计量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 销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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