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厂给水水质应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排水水质应分级控制,其水质应符合后续污水处理或环境保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厂的给水和排水。 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上一篇: SH/T 3129-2002 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管道设计选材导则 下一篇: SH 3100-2000 石油化工工程测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