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车轮及轮箍超声波检测的协议条款、人员、设备、试块、检测时机、产品表面状态、灵敏度校准、扫查、系统复核与重新校准、缺陷评定和检测报告。本标准适用于铁路机车和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用辗钢和铸钢整体车轮、辗钢轮箍的超声波检测。 上一篇: YB/T 4374-2014 钢棒材红外探伤检验方法 下一篇: YB/T 910-2000 自焙炭块焙烧线收缩(线膨胀)率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