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中的2级、3级砌石坝或坝高超过50m的4级、5级砌石坝的设计。其他砌石坝设计可参照使用。对于坝高超过100m的砌石坝,设计时应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 本规范对原规范进行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后增加了主要术语与基本符号一章,整个规范由原规范的9章增为10章。 ──原规范第三章第二节荷载组合中的基本组合增加了水库设计洪水位加设计正常... 上一篇:SL 06-2006 水文测验铅鱼下一篇:SL 141-2006 水泵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