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程序与方法,统一验收内容与要求,按照《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 30-2003)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不同时期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市、区、旗,下同)的验收。水电农村电气化市(地、州、盟,下同)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SL 297-2004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下一篇:SL 314-2004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