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的原则与规模,并给出了有关建设与装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文测站及其以上水文机构主要生产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本标准适用于水文部门的水质监测站和水环境监测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本标准适用于水文资料整编、水文数据库建设及泥沙颗粒分析等专项业务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技术装备;本标准亦适用于地下水、冰情、水温... 上一篇:SL 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下一篇:SL 274-2001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