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的规划和设计, 本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表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 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直升机野外作业的起降场地可参照执行。直升机按运行性能可分为三级, 即1 级、2 级和3 级, 分级方法见附录A。本标准规定的直升机场尺寸适用于单旋翼直升机运行。双旋翼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尺寸应进行... 上一篇:MH/T 1037-2011 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规范下一篇:MH/T 5020-2016 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