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无人船海上作业协同控制方法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总结1. 范围与适用性 适用范围:规范无人机(UAV)与无人船(USV)在海上协同作业的控制方法,涵盖海洋测绘、环境监测、救援等场景。 核心目标:确保高效、安全、可靠的协同作业,推动智能化海洋作业发展。2. 总体要求4.1 协同控制框架 架构:主控系统(全局决策)+ 子系统控制器(局部执行)+ 高带... 上一篇:T/FSTI 011-2025 海关进出口车辆移库自动排班总体技术要求及工作规程下一篇:T/FZSTNX 008-2025 临川好粮油 香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