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评估规范》(ICS 13.020;CCS Z06)核心内容的详细总结: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实施监理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评估活动。 涵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生态修复措施。二、关键术语定义 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合并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生态... 上一篇:T/HNKX 002-2023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决算编制规范下一篇:T/HNKCSJ 022-2024 河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