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医院诊疗的基本要求、诊疗服务、病历管理、药事服务、信息安全。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含多点执业、医联体机构)执业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复诊、适宜的诊疗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 ... 上一篇:T/GDPHA 005-2023 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下一篇:T/GDRX 2001-2024 城镇燃气用户端安全装置及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