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大纲格式和内容的一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大纲的编制,其他核设施可参照执行,鉴于不同核设施所产生放射性废物的理化和放射性特性不同、风险水平和危害后果不同,从而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难易程度不同,放射性废物管理大纲的详略程度应与之相适应。 ... 上一篇:T/BSRS 040-2020 铀矿冶退役项目环境审评标准审查大纲 总则下一篇:T/BSRS 038-2020 核电厂液态流出物中锶-90的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