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执行手册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2月21日宣布:国家环保、经济、司法领域等六部门将开展新一轮联合行动,对不法污染企业进行突出检查和现场处理;对不能达到治污标准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和停产治理;对新、改、扩建的污染项目审批和准入实行更严格的监管;淘汰部分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和效率低的生产能力。我国著名环保专家陈荣光博士会同环保局污染防治... 上一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实用手册下一篇:矿山企业基建工程项目概预算定额与造价计价实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