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提升绿色建筑质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委托编制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实施细则的函》(闽建办科函〔2023〕4号),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 上一篇:珠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下一篇: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示范文本 20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