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地方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我区的绿色建筑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地方标准。本标准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绿色建筑规划应适应广西气候类型多样,夏长冬短,雨、... 上一篇:DBJ/T45-023-2016 地下连续墙检测技术规程下一篇:DBJ/T45-014-2016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