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示范产业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进驻事项、窗口设置、人员要求、制度建设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地)、自贸区等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其他园区企业(政务)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 上一篇:DB51/T 3197-2024 便民服务中心评价指南下一篇:DB51/T 3199-2024 市(州)、县(市、区)标杆政务大厅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