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评价目的和原则、评价指标与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流程、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活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其他政务服务机构的评价活动参考执行。 ... 上一篇:DB4420/T 59-2024 中山市1:500 1:1 000 1 :2 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下一篇:DB4419/T 18-2024 “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